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是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如果用人单位缓缴或者漏缴了职工的公积金则需要即时的补缴,那么北京公积金如何补缴?补缴需要哪些材料?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1、单位集体补缴当前住房公积金年度前几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管理部按汇缴业务程序办理;
2、通过转账支票补缴
(1)单位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补缴书》、《补缴清册》及与《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补缴,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2)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补缴书》、《补缴清册》、转账支票。
(3)补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补缴清册》、补缴说明、转账支票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并作为原始凭证留存。
3、通过市级财政统发方式补缴
(1)单位将补缴人员信息填制《补缴清册》,并在指定时间报到管理部。
(2)管理部接柜人员及时将《补缴清册》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3)管理中心会计处每月定期汇总财政拨款单位明细,将数据发送财政。
(4)财政核对后将资金汇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
(5)管理中心会计处按照财政提供的单位明细,为各单位作补缴分配。
(6)管理部打印《补缴书》一式两份,一份盖章后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单位填制的《补缴清册》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作为原始凭证留存。
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1、《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一份
2、《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
3、《补缴说明》一份,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单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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