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那么民间借贷借据借条怎么写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一、民间借贷借据借条
民间借贷是相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金融借贷而言的,民间借贷书写借条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名称应写明“借条”而非“欠条”或是“收条”,以避免陷入举证困境。
2、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全名和身份证号码不能少,千万不要写成小名或绰号。
3、借款金额要写清,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并保证二者一致,如不一致,则法律规定按大写为准。
4、借款期限和还款期限均要写明,因为这对诉讼时效的起算至关重要。
5、如是有偿借贷,必须写明约定的利息,且保证约定的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如不写明利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视为无息借贷。
6、必须由借款人本人亲自签名或加按手印。
二、民间借贷借条范本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丙方(保证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今有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用途):______,借款不能另作他用,否则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支付利息。借款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元。利息率为每月______%(大写)______。借款期限共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并且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清。若届时不能全部还款,每延期一日,甲方愿意按照全部借款的______%支付迟延履行金。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丙方作为乙方的担保人,在乙方不能按时还款时,丙方应需承担乙方还款的全部责任。
风险提示:
借条形式比较简单,目前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的立案条件中,借条必须配合转账凭证或现金收据使用,一并证明借款事实。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实践中,欠条写的好不好关系到借贷双方的权益问题,所以大家一定要慎重对待,千万不能马虎,否则的话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有受到损害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