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广州公租房申请流程怎么走

2020-05-19 18:14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虽然大城市的发展带来不少的机遇,但是对于一些收入比较低的家庭来说,房租也是个挺大的压力问题,为了缓解这些人群的生活压力,相关政府会提供公租房的一种保障。那么大家知道广州公租房申请流程怎么走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广州公租房申请流程怎么走

广州公租房申请流程怎么走

  一、申请受理本市市区城镇户籍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递交《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及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相应的保障方式;递交申请时须选择领取住房租赁补贴自行解决住房问题或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须选择拟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区域意向。

  二、申请材料齐全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后录入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对申请不予受理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状况,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初审及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户籍、家庭人员结构、婚姻生育状况等情况进行初审及在申请受理所在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四、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实名举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经初审不通过或公示异议核实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区住房保障部门。

  六、复核区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部门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其中区民政部门负责对家庭收入资产情况的审查核实,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对家庭住房困难的审查核实。经复核合格的,将复核合格的申请家庭情况报送市住房保障部门;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规定: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广州公租房申请流程怎么走”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广州公租房申请流程的第一步就是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申请期限
强制执行申请期限 9999人浏览
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申请期限
间接强制执行措施的种类
强制执行措施 9999人浏览
间接强制执行措施的种类
广西明确公租房申请条件
房地产动态 9999人浏览
广西明确公租房申请条件
广州公租房申请书怎么写
公租房申请书 9999人浏览
广州公租房申请书怎么写
广东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
广州公租房申请 9999人浏览
广东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