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在人们生活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有些人出门在外忘记带身份证或者就是身份证掉了,或者身份证过期都需要重新办理,那么有些地方又是必须要用到身份证,那么这个时候临时身份证就可以替代,那么到底哪里可以开临时身份证明呢,下面就由找法网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一下,供大家参考。
一、哪里可以开临时身份证明
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为无法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办理临时身份证明,申请制证人必须为乘车人本人。
办理时,需提供身份证号码、携带一张一寸照片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出具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信。
(2)学生旅客出具所在学校的证明信。
(3)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持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信。
(4)外籍旅客持当地使领馆出具的证明信。
(5)凭其他有效证件购买车票的旅客持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6)通过其他方式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
证明信内容必须包括旅客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购票后丢失有效身份证件的,证明信内容应与车票票面记载的旅客身份信息一致。
车站铁路公安部门办理的临时身份证明一式两联,载明持有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号码,一联为公安部门留存,一联供旅客购票、退票、中转签证、验证检票以及乘车使用,由旅客自行妥善保管,站车不予收回。
同城车站均实行实名制时,临时身份证明可以通用。
二、临时身份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