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盈利能力很高,但是风险也大。保险公司一旦出问题,影响的人数非常多,保险公司的广大客户都会成为受害者,所以成立保险公司的条件是苛刻的。那么人身保险公司注册的条件有哪些?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去看一下吧。
1.保险公司的章程。保险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制定公司章程。
2.股东名册及其股份或者出资人及其出资额。“股东名册及其股份”,是对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保险公司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内容: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住所;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各股东取得其股票的日期。“出资人及其出资额”,是对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的保险公司规定的,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的名称及其出资额。
3.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越多,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就越多,其拥有的表决权就越多,因而能够对公司产生影响甚至控制公司。所以本条要求提交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使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掌握大股东的有关情况。
4.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定验资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注册审计师组成的注册审计师事务所。通过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来保证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拟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资格证明。为了适应保险业务专业性的要求,本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作为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所以本条要求提交这些人员的简历和资格证明。
6.经营方针和计划。
7.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
8.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保险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不低于保险法规定的最低限额2亿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
保险公司,是采用公司组织形式的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五亿元 ;在特定区域内经营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2.保险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
3.经营寿险业务的全国性保险公司,至少要有三名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精算人员;经营寿险业务的区域性保险公司,至少要有一名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精算人员;
4.具有与其业务规模和人员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办公设备;
5.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为企业法人或国家允许投资的其他组织;股东资格应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6.中国保监会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1.要再次认真阅读保单条款,确信自己能够理解。要注意检查收到的保险合同是否完整,除了保险单外,通常还包括保险条款,现金价值表,客户保障声明书,缴费凭证,费率表等文件。
2.妥善保存保险单:将保险单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记下公司名称,险种名称,保单号码及保险金额。如有遗失或损毁,可申请挂失、补发。保险单是您购买了寿险的主要凭证,在您向寿险公司索赔,申请变更合同内容或其他服务时,必须要提交保险单。
3. 将投保情况告诉受益人。
4.要按时交纳续期保费。
5.要遵守通知义务: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或住址变更时,要及时通知寿险公司。
6.不要轻易退保:如果遇到中途缴费困难,可以优先考虑其他办法。
7.定期检视保单:根据您的保险需求,支付能力以及通货膨胀等因素,定期检查购买后寿险产品是否仍然符当前需要,必要时应考虑增加或减少保额。
8.了解投诉途径:如果遇有不满意的地方,可视情况分别向寿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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