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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征收的计税方法

2019-04-24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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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税的对象主要是一些高档产品以及对环境有害的产品,消费税在征收时3是有一定计税方法和计税依据的。那么,消费税征收的计税方法有哪些呢?消费税征收的计税依据又如何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消费税征收的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消费税征收的计税方法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二、消费税征收的计税依据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三、消费税征收的范围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15种):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可以归纳为五类:

  第一类:特殊消费品。这些消费品若消费过度会危害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非生活必需的奢侈品。这类消费品系非生活所必需,生产原料又稀有昂贵,主要有金银首饰、珠宝玉石、化妆品等。

  第三类:不可再生能源产品。这类消费品一旦消费掉便不可再生,如汽油、柴油等。

  第四类:高档且又高能耗的消费品。这类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

  第五类:其他一些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用品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消费税征收的计税方法”的相关内容,主要包括7种计税方法,在实践中要注意区分。若您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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