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够启动的,一般只有企业到了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程序。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破产程序开始的实质要件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当公司倒闭了会启动破产清算程序,依照破产清偿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费用、公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所以当得知企业倒闭了,应当立即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比如及时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对公司资产进行财产保全。
公司的债务不会波及私人财产,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破产程序的申请必须要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例如资不抵债,不能够到期清偿债务等情形。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破产程序开始的实质要件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