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就是将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通常是将股权质押给银行换取银行贷款,当然并不是什么企业都可以这样做。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企业股权质押可以贷款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企业股权质押后是可以进行贷款的。
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企业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
3、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
4、《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根据各地颁布的金融机构办理股权质押贷款业务的规范性文件,股权质押贷款一般应当遵守以下流程:
(一)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下列资料:
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
2、质押贷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3、股权发行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
4、股权发行公司同意出质的股东(大)会决议或证明;
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
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
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三)股权质押合同签订后约定时间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股权出质登记机构(股权发行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
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应向出质人出具股权质押的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股权质押期间产生的红股和分配的现金股息的归属由质押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满前,出质人和质权人均不得处理红股和现金股息,应委托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现金股息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
(四)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的相关证明文件办理贷款。
备注:股权质押贷款的利率、期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担保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股权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质押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质物保管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当事人还可以在质押合同中对质押担保范围另行约定。
如果借款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出质,一般情况下股权质押折贷比例根据股权发行公司经营情况、每股净资产值及行业性质等因素,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出质人协商确定。如浙江省就规定最高质押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股权票面额的75%。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企业股权质押后是可以进行贷款的,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企业需具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企业股权质押可以贷款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