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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基金的经营范围

2020-01-14 15:5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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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日渐发展和活跃,对非上市公司的投资,即股权投资基金这种投资形式,也不再是“有钱人”的专属,而慢慢走向“平民化”。了解股权投资基金的经营范围,对于跃跃欲试,想要进入股权投资基金的人们来说,无疑是打开私募大门的钥匙。那么,股权投资基金的经营范围是哪些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股权投资基金的经营范围:

  1、基金业协会在《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问题解答(七)》里明确,对私募管理人经营范围的描述,除了“基金管理”以外,还可以使用“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体现私募基金管理特征、及管理基金类别的相关字样。

  2、那么私募管理人在设定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时,是否只能使用“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字样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对于已经通过法律意见书的私募管理人业务范围按照地区划分进行了不完全统计(统计表格见文末附表),发现了有很多不同的表述,如“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等,有的还写明了投资领域如“医药、医疗服务项目投资管理”。

  3、因此,私募管理人在设定经营范围时,应该尽可能使用基金业协会给的规范性表述。当需要用其它词汇进一步体现私募管理人的业务范围时,需要和当地工商登记部门沟通,以确保拟定的经营范围得以顺利登记,明示在营业执照上。

  4、需要注意的是,基金业协会从专业化经营和防范利益冲突角度出发,特别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可能存在冲突的业务、与买方“投资管理”业务无关的卖方业务以及其他非金融业务。尤其是不得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因此,私募管理人的经营范围,不能包括前述内容,这是基金业协会要求私募管理人经营范围应该具备的消极条件,也要引起重视。

  股权投资基金的经营范围并不像其名字那样可以由私人自己决定,而是需要遵守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比如在设定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以及实际经营范围上,都需要遵守规定。如果您在确立经营范围时存在疑问,建议您及时咨询律师,以获得更为专业和全面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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