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需要设立董事会,但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那么可以不设立董事会而设立执行董事。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人数是多少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根据《公司法》第46条规定,董事会有下列权限: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该证监会的证监会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人数是多少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