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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合同分类

2018-07-19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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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在我们生活中十分常见,买卖合同、代理合同、承揽合同、承包合同等。但是对于国际贸易合同大家可能了解的并不是很多。因为国际贸易很多人认为离我们有些遥远,其实它在我们身边也常见,只是大家不从事国际贸易所以就没必要了解。今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国际贸易合同分类。

  国际贸易合同分类

  合同以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主要有以下的几种类型:

  1、按照合同制定的分类:卖方制作的,称之为“销售合同”;买方制作,称之为“购货合同”。

  2、按照合同的内容复杂和简单的分类:分为销售合同和销售确认合同书,销售合同内容比较的全面,除了商品的名称、规则、包装、单价、装运港、交货期、付款方式、运输标志、商品的检验等条件在,还包括了有关意义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的条款。销售确定书经过签字之后具有销售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但是保函的条件比较的简单,一般无检验条款、异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条款,属于一种简式合同。此外,双方通过往来电函成交之后,如双方都不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可以用往来电函作为依据履行双方的义务。

  3、按照合同当中适用的价格属于分类为:可分为“FOB合同”、“CIF合同”及货物到达合同等。

  合同的结构,一般包括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合同首部,包括了序言、合同名称、编号、缔约日期、缔约地点、缔约双方的名称和地点等信息。

  第二部分是合同的主体部分,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了商品的名称、品质价格、数量、包装、单价和总值、交货日期、装运港和目的港、支付方式、保险条款、商检条款、异议索赔条款、仲裁和不可抗力的条款。

  第三部分就是合同的尾部,包括了合同适用文字、份数、效力的有关说明和买卖双方的签字。

  报验随附的合同一般可以是经过双方签订生效原件的复印件或者传真。必须的时候可以申请人听过原件进行审查。

  除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检验标准或者是其他的必须要执行的检验标准,买卖就爱合同当中的专门条款对于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安全等质量特征作出规定,这些规定都是检验检疫机构执行的依据。依据合同检验其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才能接受。

  由此看来,国际贸易合同分类是不一样的,在我们签订国际贸易合同的同时,一定要了解自己签订哪种类型的合同,最好能够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咨询相关方面的专家,或者是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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