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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个人所得税范围包括什么

2022-05-05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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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征个人所得税范围主要包括国债或国家发行的债权利息、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安置费和复员费、省级政府等单位发放的科学奖金、发放给退休干部的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以及其他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征的部分。

免征个人所得税范围包括什么

  一、免征个人所得税范围包括什么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安置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离退休人员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

  (一)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二)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不交后果

  (一)只要是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公民,不依法自行申报缴纳个人税,将会面临着严重的法律后果。

  按照个人税法实施条例和办法的规定,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收入超过了12万元,无论是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经足够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已经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之后,都会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目前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之后,只要是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都是个人所得税的重点纳税人,他们都有纳税的义务,如果没有足够扣缴税款,个人又没有申报义务的话,就很难确定纳税人应缴未缴税款的法律责任,最终会影响到税法的执行力和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二)如果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没有缴纳个人税,那么需要付两种不同程度的法律责任:

  第一种是未造成税款流失的法律责任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办理个人税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会有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两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比较严重的,可以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种是已经造成了税款流失的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如果纳税人没有个人税纳税申报,造成了不缴或者是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会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这种处罚还是行政处罚,违法程度没有达到,犯罪不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由税务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

  (三)另外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会游,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且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如果不如实申报,编造虚假的计税依据,没有构成犯罪的,也要承担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税款流失的,承担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法律责任。如果是已经造成税款流失,构成犯罪的,还需要移送司法机关被定罪量刑,也就是说,纳税人随时会面临着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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