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许多人对房地产税应该都不陌生,但是可能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房地产税该怎么计算,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房地产税应该怎么计算?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2、第二种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下列房产免纳房地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使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城市房地产税的基本税法是1951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1984年进行利改税时,国务院决定将城市房地产税划分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个税种,对内资企业和个人征收。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继续征收城市房地产税。
2008年12月3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546号国务院令,宣布1951年8月8日由原政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
房地产税收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收都属于房地产税收,在我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税由产权所有人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交纳。产权出典者,由承典人交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者,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为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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