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可领取无数次,只要符合申领条件就可以领取。虽然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没有次数限制,但有申领期限的限制。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年限与累计缴费时间有关,领取年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可以领取若干次,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没有次数限制,满足条件就可以领取。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缴纳医保,缴纳医保的期限应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一致。找法网提醒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