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能不能一次性领取呢?其实是可以一次性领取的,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凭其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其应领取的失业金一次性发给本人。那么,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程序是怎么样的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程序
1、由单位到地税部门办理社会保险停保业务;
2、参保单位在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15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报送失业人员名单;
3、建立失业待遇申报名册后由单位或个人向参保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递交所需资料。
二、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不具有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居民,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
三、办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领取所需材料
【基本资料】:
1、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1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A4纸);
4、户口簿复印件1张;
5、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1张;
6、本人惠州市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张。
四、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法规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程序,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农业户口职工符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可以一次性支付其失业金。具体算法缴费1-10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领取,缴费10-20年按最低工资表的80%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