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瑕疵,股东可以在规定期限内起诉请求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或请求撤销股东大会决议,此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股东会决议需要签字,并且需要出席的全体股东签字。
股东会决议存在瑕疵,公司法赋予股东请求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或请求撤销股东大会决议的两种救济权利。
1.股东请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或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股东大会决议,享有撤销权,但此种撤销权有别于《民法典》规定的撤销权,这是因为股东大会决议具有合同的表象特征,但又有别于合同。股东会大决议的内容并不局限于股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划分,还可能包括公司经营、投资、劳动报酬、管理人员薪金等一系列问题。
2.股东请求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或请求法院撤销股东大会决议,应列公司为被告,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力机构,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效果只能归属于公司本身。
3.股东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找法网提醒您,存在法律瑕疵或违法可能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规定股东请求撤销股东大会决议的除斥期间为60天,起算时间为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请求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并没有相应除斥期间的规定。
股东会决议需要签字。需要所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签字。该决议若是依法作出的,对所有的股东都有效,并不仅仅对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生效力。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股东会决议需要多少股东通过要分情况。普通决议仅需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的半数即可,而特殊决议则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可通过。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