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出境、移民的居民来说,很多国家规定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进行公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书,是公安局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办事处开出的证明文件。那么开无犯罪记录证明要带什么材料?跨省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办理?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需要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的复印件。
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者证明。
3、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开证明的人要在证明上签名再盖章)。
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
5、若申请人需要代办的,还需要提供其签名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1、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无犯罪记录证明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长期在外居住的,如能提供相关证明暂住证居住一年以上,居住地公安机关也可予以办理。
2、开具流程:
(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
(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帮你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的);
(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
(4)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1、申请人是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可以表述为“在中国大陆(内地)居住期间”。
2、申请人是外国人时,其在中国居住的时间应在半年以上,且为不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员,申请人姓名应使用其护照姓名,并在基本情况中列明国籍。
3、曾在外国驻华使、领馆工作,享有豁免权的外交、领事人员及其家属申办无犯罪记录公证,公证机构不予办理。申请人是外国驻华使、领馆工作人员又无外交豁免权的,可以表述为“在某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或某领事馆)工作期间”。
4、无犯罪记录公证的效力有时间限制,在有效期内未使用,需要重新办理公证。对超过有效期的无犯罪记录公证书,公证机构不再制发副本。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开无犯罪记录证明要带什么材料的内容,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的情况,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