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随着在校学生的增多,从而导致实习生越来越多,实习生是属于非正式的公司员工,但是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支付相应的工资。那么实习期工资税怎么扣?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实习期工资税怎么扣
2016年10月12日,对于引起舆论关注的“实习生薪酬800元起征”一事,国家税务总局在官微上发表文章,指出:
实习生群体被征收劳务报酬税属于企业误用税收政策。实习生工资应当按“工资、薪金报酬”处理,与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税制。
新个税法规定,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工资薪金适用七级超额累进制,具体如下
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起征点是3500,计算方法是: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缴税。
二、工资税征税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三、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上述可以看出,实习期工资税是实习生的个人收入同样是属于法律规定的需要缴税的范围之内,只要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就必须要缴纳税收。和正常员工的扣税标准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