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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有几种类型

2018-07-24 16:59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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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国家,土地是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所以我们对国家的土地只有使用权,不能占有,当我们在使用国家土地的时候,我们必须要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这样土地才能被我们使用。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有几种类型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类型:

  国有土地使用证分为“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和商品房住房土地使用证。

    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

  1.由住房户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

  2.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

  3.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

  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

  1.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

  2.如果城镇居民的工作单位或房屋开发商没有给房屋产权人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人可向工作单位或开发商提出要求。仍不办理的,可向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

  二、承包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承包的土地可以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的相关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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