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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承诺没实现能否算违约?

2020-07-03 17: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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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中很多人经常会作出一些口头承诺,但是事后并没有实现,而对于相对方来说,希望能够追究其法律责任,问题是口头承诺没实现,承诺人要不要承担民事责任呢?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口头承诺没实现能否算违约?

  一、口头承诺没实现能否算违约

  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口头承诺的存在,那么口头承诺没有实现就属于违约的行为。但是一般口头承诺比较难举证,所以最好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将条款写明。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口头承诺没实现能否算违约

  二、承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回

  承诺的撤回,是阻止承诺发生效力或消灭承诺效力的意思表示。也就是指受要约人将已经发出的承诺,在到达要约人之前宣告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7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承诺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

  按照此规定,承诺撤回是有条件的,也就是说撤回承诺的通知必须先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如果撤回承诺的通知迟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承诺仍然有效。

  1、撤回承诺应以通知的形式由承诺人向要约人发出,撤回通知应明确表明撤回承诺、不愿意成立合同的意思,否则不产生撤回承诺的效力。

  2、在承诺撤回通知的时间上,一般来说,由于承诺一经送达要约人就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也随之成立,所以,合同法规定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先于或同时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才能发生防止承诺生效的效果。

  合同撤销一般应该及时的通知相关当事人,并且以通知的形式向相关当事人进行通知。在通知时,应当标明撤回合同的法定事由。

  三、承诺的撤回和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撤回撤销的区别有:

  1、撤回:是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撤销:是要约人消灭要约效力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销采用通 知的方式。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口头承诺没实现能否算违约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口头承诺没实现理论上应该算违约,问题的关键在于口头承诺很难举证证明,因此很难追究承诺人的违约责任。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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