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税务登记证的办理来说,税务登记证的办理需要根据税务登记证的办理手续去办理,在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时候,我们需要提供我们关于税务的一些基本的资料,例如说相应的营业执照等等。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税务登记证办理需要什么手续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内资企业登记
1、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护照及复印件;
6、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和房屋土地租赁合同及复印件;
8、办理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打印件两份(要求包括营业执照上的各项内容);
9、主管国税或地税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件;
10、办理税务登记的登记表。
(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已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复印件各一份;
4、已被批准的“合同书”复印件一份(外国独资企业除外);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办理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打印件两份(要求包括营业执照上的各项内容);
7、主管国税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4、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5、个体工商户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
扣押后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扣押,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应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税务登记证办理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内容,我们在办理税务登记的时候,要如实地办理好税务登记证。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