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预计在10月15日后出来,很多人都开始为自己的未来做准备做规划了。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公务员录用的原则是什么?直接选聘公务员要按照什么程序进行?公务员转正期限是多久?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1、严格考察
主要指在公开考试的基础上,根据本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即到其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的内容主要是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也考察其工作能力。严格考察是“择优”的前提,其目的在于保证被录用的公务员符合德才兼备的标准。德才兼备是我党我国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干部选拔与使用的标准,是经过历史验证了的、合理的、行之有效的原则。公开考试的重点在于考察报考者的“才”,而严格考察的重点则在于报考者的“德”。把公开考试和严格考察结合起来,才能保证被录用人员既具备真才实学,又具有坚定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良好的应试者被录用,从“人口”处保证公务员的高素质。
2、平等竞争
平等即公民在担任公职方面享有平等机会和权利。平等竞争首先体现在机会平等,即任何人不论民族、种族、性别、出身、宗教信仰、婚姻状况等有何不同,都有报考公务员的资格。招录机关在确定报考资格条件时,必须遵循必要和合理原则,不能随意增加不合理的限制性报考条件,比如要求报考者未婚、男性,或规定其他歧视性的身体要求等。平等性还体现为录用规则的一致,在考试时制定统一的评分标准和录取分数线,根据成绩的高低,来决定录用人员。只有达到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才有被录取的可能,达不到分数线的,一律不得录取。
3、择优录取
主要是指一个职位由多个报考者报考,实行差额考试,将成绩最优秀的报考者录用为公务员。择优录取是平等竞争的结果。在整个录用工作过程中,报考者要经历报考申请审查、笔试、面试、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等环节,每个环节都要经过激烈竞争,只有优胜者才有资格进人下一个环节的竞争。竞争为择优提供了可能,择优是竞争的应有之义。
直接选聘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拟聘任人选。
机关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或者通过相关单位、专业机构、同行专家等推荐,提出拟聘任人选。
2、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政治品质、工作履历和工作业绩。
3、考核测评。
采取履历分析、面试比选、专家评审、业绩考核等方式,重点对拟聘任人选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进行考核、测评。
4、考察与体检。
5、公示。
6、审批或者备案。
7、办理聘任手续。
1、依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履行公务员法规定的义务,享有公务员法规定的相应权利,其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2、试用期满考核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应当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应当在试用期满后三十日内进行,遇有不可抗力无法按期考核的,应当在相应情形消除之后的三十日内进行。
3、合格条件
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能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能够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3)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作风较好;
(4)道德品行较好,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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