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起诉离婚程序是原告起诉并提交有关材料、法院进行审查、法院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法院受理立案后通知被告答辩等。起诉离婚需要50-300元,如案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还需要另行缴纳费用。
上海起诉离婚程序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起诉离婚最少需要5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起诉离婚的费用,最后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起诉离婚的费用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癌症期间可以被起诉离婚。一方有病,另一方提出离婚,法律上不禁止,可以离婚;但考虑到实际情况,如果能双方协议离婚是最好的安排,如果生病一方坚决不同意的,通过诉讼离婚,确实比较麻烦。毕竟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有离婚的自由,也有互相扶助的义务。而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一方生病并不是判断感情是否破裂的法定理由之一。在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诉讼离婚时,如果一方当事人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法庭一般不会准予离婚;找法网提醒您,如果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原告又坚持,坚决要求离婚的,法庭一般就准予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