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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身份证必须经过哪些程序

2020-04-29 15: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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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如果不小心丢失了,是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补办的,毕竟身份证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是一个人身份的象征。那么,补办身份证必须经过哪些程序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补办身份证必须经过哪些程序?

  1、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4、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5、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补办身份证必须经过哪些程序

  二、没有户口本异地怎么补办身份证?

  1、代办人需持申领人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代办人的关系,代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申领人的亲笔签名,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二代证”标准彩色照片二张

  4、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

  5、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您没有户口本,有其他可以证明你身份的证件,如医保卡,学生证,临时居住证等,也可以按照上述手续流程进行补办。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十三条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补办身份证必须经过哪些程序”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补办身份证还是比较麻烦的,所以建议大家在平时还是注意保管好自身的身份证。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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