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离婚后离婚协议公证流程

2022-07-14 14: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夫妻双方离婚除了需要处理好子女抚养问题以外,还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那么这时候,就需要签订一份财产分割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处理矛盾的有效依据。那么,离婚后离婚协议公证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离婚协议公证流程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一)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二)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三)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离婚后离婚协议公证流程

  二、离婚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一)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二)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三)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四)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五)曾经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六)孩子状况。提供孩子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七)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八)夫妻双方经济状况。夫妻双方收入、存款、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九)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十)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十一)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三、法律婚姻但未事实婚姻可以离婚吗

  可以离婚,已经形成法律婚姻的,就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来解除婚姻关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是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是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事实婚姻还存在,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离婚后离婚协议公证流程的相关内容。总结一下,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一般只需要三步,也就是审查当事人的身份还有意思表示,审查协议内容,还有出具公证书。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协议如何公证
其它 9999阅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