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收到不予立案决定书不服怎么办

2021-02-01 10: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大家知道什么是行政处罚吗?对行政处罚相关内容又了解多少,知道行政处罚不予立案依据是什么吗?如果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不予立案决定书但你又不服怎么办呢?以下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收到不予立案决定书不服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收到不予立案决定书不服怎么办

二、行政处罚不予立案依据是什么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收到不予立案决定书不服怎么办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1、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2、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三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行政执法机关的复议申请后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检察院不予起诉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收到不予立案决定书不服怎么办的法律知识。控告人收到不予立案决定书不服可以在三日之内申请复议,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在三日之内申请复议。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不给予立案怎么办
民法法规 9999人浏览
不给予立案怎么办
公安局不予立案怎么办
立案条件 9999人浏览
公安局不予立案怎么办
法院不予立案怎么办
其它 9999阅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