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北京居住证需要的材料主要有四种,即居住时间证明、住所证明、就业证明以及就读证明。北京居住证的受理情况是如果申请材料齐全或者材料能够当场补正的,应当当场受理。
办北京居住证需要材料主要有四种。
1.居住时间证明包括来京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
2.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4.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找法网提醒您,北京居住证的受理情况如下: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受理;
2.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更正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当场受理;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经告知补正后拒绝补正的,不予受理。
5.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决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
1.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
2.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和存量房;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3.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4.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5.可在本市创办企业,可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项目资助;
6.可列入本市人才培养计划,并可参加本市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
7.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