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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时间及程序

2021-10-17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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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残鉴定的应用场景有很多,很多时候,我们都需要通过伤残鉴定来鉴定自己受伤的严重程度,通过相应的伤残鉴定结果来向对方要求赔偿,或者是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伤残鉴定时间及程序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伤残鉴定时间及程序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的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鉴定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伤残鉴定时间及程序

  二、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伤残鉴定费用可以先自己支付,再向肇事方追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三、伤残鉴定的时间规定

  根据具体伤情不一样的时间限制,一般是出院后,特殊的伤情例如骨折需要六个月。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通过向办案的交警机关申请,由交警机关委托法医鉴定机构;还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委托进行鉴定。通过交警机关委托鉴定的,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1年。鉴定应该在治疗终结后鉴定。按照法律规定,主张权利的期限自受伤之日起不能超过一年,鉴定无明确的期限限制,但鉴定期间越长对伤者本人越不利。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伤残鉴定时间及程序的相关内容,不管是因为哪种情况出现受伤的情况,都是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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