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之间的民间借贷一定要写借条,如果不写借条,那么偿还期限届满后,债务人就有很大的可能性会赖账。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民间私人借款借条怎么写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借条
兹因________近来手头不便,而向________借金额,共得款项人民币______元整。预计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如期归还。
期间每个月利息人民币______元整,需於每个月初支付不得有误。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立据出借人:_______身份证字号: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立据借款人:_______身份证字号: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身份证字号: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身份证字号: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以上证据在法院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1、被告住所地
被告为自然人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合同履行地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纠纷中所谓“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有两种情形: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在地。也就是说,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是否出借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及利息是否返还或支付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民间私人借款借条怎么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