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失踪,还钱的办法是,失踪满两年的,债权人向法院请求宣告其为失踪人,由法院确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就可以由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以失踪人的财产来偿还欠款。
借款人失踪,还钱的办法是:借款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可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在申请宣告失踪案中,申请入应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在受理人未出现,则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宣告该公民失踪。同时,该法院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除了负责保管失踪人财产之外,还负责用失踪人的财产清偿失踪人的债务。因此,法院决定代管人后,全权从可以凭借据请求代管人用债务人的财产来清偿,使债权得以维护。
借款人跑了不履行偿还义务的,担保人要依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出借人可以选择要求借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出借人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但是要注意在一般担保需要先起诉贷款人没有能力清偿才能起诉担保人。连带担保的情况下是可以任意起诉的,双方连带责任。如果只起诉了担保人一定要要求追加贷款人做共同被告,这样执行的时候可以提供贷款人的财产线索,尽量避免自己的财产先被执行。
找法网提醒您,借款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1.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