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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征收的适用税率

2018-09-29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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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那么,个税征收的适用税率是怎么样的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个税征收的适用税率

  1、级数为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为不超过30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2、级数为2,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为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

  3、级数为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为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410;

  4、级数为4,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为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的,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2660;

  5、级数为5,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为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的,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4410;

  6、级数为6,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为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7160;

  7、级数为7,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为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5160。

  注:月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等) - 起征点。

      二、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或年终加薪,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的,应分两种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

  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由于上述计算纳税方法是一种优惠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人,该计算纳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对于全年考核,分次发放奖金的,该办法也只能采用一次。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个税起征点正式从2018年10月1开始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个税征收的适用税率,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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