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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连锁经营模式

2018-08-20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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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许经营是一种在国外已相当成熟的商业经营模式,从上世纪七十年代起在我国也开始迅猛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有特许经营体系近2000个,加盟店8万余家,从业人员2000余万人,涉及50多个行业。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大家介绍特许连锁经营模式。

  特许连锁经营模式

  特许经营连锁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由于特许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因此也称之为特许连锁。

  特许连锁(或合同连锁,契约连锁,加盟连锁,简称FC),这是总部与加盟店之间依靠契约结合起来的一种形式,即以单个店铺经营权的授权为核心的连锁经营。风靡世界的肯德基、麦当劳、7-11都是特许连锁组织的典型代表。

  特许连锁的特点:

  1、特许连锁经营的核心是特许权的转让。

  2、总部与加盟店之间的关系是通过签订特许合约而形成的纵向关系。

  3、特许连锁经营的所有权是分散的,但经营权高度集中,对外要形成一致形象。

  4、加盟总部提供特许权许可和经营指导,加盟店要为此支付一定费用。

  特许连锁经营的优缺点:特许连锁经营可以突破资金和时间限制,迅速扩张规模。刺激加盟店主更加积极肯干,有助于事业发展。可以降低经营费用,集中精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但是缺点也十分明显,加盟店有时闹独立,难以控制。个别经营失败的加盟店会连累总部声誉和使总部形象受损。当总部发现加盟者不能胜任时,无法更换加盟者。

  以上就是特许连锁经营模式的介绍。值得注意的是: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并没有隶属关系,双方并非母子公司,也不是合伙人,亦不属于代理。确切的说是特许人把自己的商标标志和管理技术等知识产权授权被特许人有偿使用,由此以整体统一的商业形象和管理模式对外营业。而对于所有的被特许人来说,彼此之间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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