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即使离婚了,也可以再复婚,只要男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自愿到婚姻登记办理登记即可。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去复婚带哪些证件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第一,户口证明。
第二,居民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的身份证件。
第三,持离婚证件。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结婚,法律上称为婚姻成立。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差不多,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5、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去复婚需要带男女双方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并且携带离婚证件,即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去复婚带哪些证件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