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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意外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2022-11-09 10: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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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体意外险的赔偿范围是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疾病身故、残疾,交通意外身故、意外住院津贴等意外事件。团体意外伤害险的受益人是被保险人或其近亲属。

团体意外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团体意外伤害险的受益人是谁

  一、团体意外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团体意外险的赔偿范围包括了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疾病身故、残疾,交通意外身故、意外住院津贴,重大疾病。但如果因被保险人殴斗、醉酒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责任。

  二、 团体意外伤害险的受益人是谁

  团体意外伤害险的受益人是被保险人或其近亲属。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可以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但是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因此,如果员工没有特别指定一般团体意外险的受益人,那么就是按法定继承顺序来分配保险金(第一顺序:父母、子女、配偶平均分配)。如果特别指定的话就需要员工本人填写一张《指定受益人确认书》,上面可以填写受益人及受益份额。

  三、团体意外险的主要特点

  找法网提醒您,团体意外险的主要特点如下:

  1.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一个人,投保人是一个投保前就已存在的单位,如机关、学校、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被保险人是单位的人员,如学校的学生、企业的员工等。

  2.保险责任主要是死亡责任,以被保险人死亡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所以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3.是保险金额一般没有上限规定,仅规定最低保额。

  4.保险费率低,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于是单位投保,降低了保险人管理成本等方面的费用,保险费率因此降低。

  5.在通常情况下,保险费交纳是在保险有效期开始之日一次交清,保险费交清后保单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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