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主要有哪些

2020-11-17 17: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对于发生劳动争议这种情况来说,如果发生了劳动争议,他在处理的时候需要去相关的部门来进行处理,那么对于劳动权利来说,他的一个处理的机构主要有哪些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主要有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主要有哪些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有三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在本单位内部设立的机构,是专门处理与本单位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1、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推举产生);

  2、用人单位代表(由厂长或经理指定);

  3、用人单位工会代表组成(由用人单位工会委员会指定)。用人单位的代表不能超过调解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委员会。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由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决定。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人民政府规定.各级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工会的代表、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

  三、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担负着处理劳动争议的任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符、进行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负责受理。

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主要有哪些

  二、劳动争议调解特点

  1、劳动争议调解遵循自愿、合法、民主协商的原则。

  2、劳动争议的调解机构是特定的,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来进行。这一机构是在用人单位内部设定,依法成立调解本单位争议的。

  3、劳动争议调解的内容也是特定的,是就劳动关系主体间因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劳动法律、法规中权利义务发生争议这一内容而调解的。

  4、劳动争议调解不是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对仲裁不服,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调解达成的协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可强制执。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主要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我们遇到劳动争议的话,最好是去相关的一个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