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劳动仲裁需要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所在地的中院申请,并且在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法规适用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裁决依据是证据是伪造的等情形之一才能申请撤销。
申请撤销劳动仲裁应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1.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应列明申请人,被申请人)。
2.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提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找法网提醒您,授权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4. 仲裁裁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收到裁决书时间的材料。
6. 仲裁协议或者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的复印件。
7.当事人认为可以支持撤销仲裁裁决的其他证据材料。
8. 诉讼地址确认书。
劳动仲裁裁决书一般是在申请后的45天内下达,法律规定一般简单的劳动争议仲裁是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天之内出结果。碰到案情复杂的,劳动仲裁委经过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期需要书面通知当事人并且延长的期限不能超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