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申请贷款不是一件小事,我们在申请的时候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否则将来一旦发生纠纷我们可能会受到很大的损失,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投资公司贷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担保评估
企业在申请抵押贷款或是质押贷款的时候,由于提供银行认证的抵押物,为了给出一个合理的授信额度,银行通常会委托专业的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抵押物或是质押进行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就会产生一笔评估费,该笔费用将有借款人承担。
2、借款合同
如符合银行初步的企业贷款条件,便会通知借款人到银行签署合同,其中报过了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两项。在签署合同之前,借款人一定要仔细阅读每条合同款项,确定贷款的额度、利率、期限、法律归属以及相关的事项。
3、贷款公证
公证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企业选择房产抵押贷款,在没有公证书的情况下,银行是不予办理的。贷款公证的主要作用就是为了证明合同的公平与公证,约束借款人和银行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4、按时还款
在办妥一切手续以后,银行将会把贷款金额如数的打入到借款人的专利账户上,借款人只需要核查便可。许多借款人都认为,既然已经拿到了贷款,就相当于完成了贷款,实际上,在借款人未全部还清借款之前,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贷款的过程都始终没有结束。
企业贷款的基本要求如下:
1、借款企业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借款企业可以提供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借款企业可以提供开户许可证以及税务登记证。
4、借款企业有良好的信用。
5、借款企业有良好的还款能力。
6、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良好。
7、借款企业可以提供公司的相关章程,且经营合法。
法人贷款无力偿还后果: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八十三条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投资公司贷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大家可以好好看看上述内容,毕竟投资公司一般申请贷款,贷款的额度可不小,所以千万不能出任何问题。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