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居住证是由有效期的,在有效期届满前的一个月内我们需要去办理签注,一旦居住证过期的话我们需要重新补办,那么就可能会比较麻烦。那么居住证五个月怎么办?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进行解答。
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过期需要重新补办。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复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具体在哪个部门办理,大家可以在政府网站上查询,一般全程在一个地方办理。也有些城市是分两个地方,一个地方办理备案,拿到备案证明后在另一个地方办理缴税、登记,总流程即:租赁备案—缴税—登记—领取。详细流程如下:
1、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2、缴纳房屋租赁税;
3、办理居住登记;
4、半年后,领取上海市居住证。
合法的居住包括租赁、集体宿舍、投靠近亲、自己购房等,所以办理居住证时所需要提供的合法居住的证明不一致,租客是租赁合同即可。由于备案后缴税是依据租赁价格来缴纳的,所以常常有租客提出和房东另签一份低价合同来做办理居住证用,以降低办证成本。而有的城市对连续居住满半年也有要求,故而要求提供社保缴纳明细,上海主要需要以下材料:
1、居住证申请表(申请中心有模版);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4、房东房屋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5、租赁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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