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怎样写协议离婚

2021-08-31 09: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协议离婚是很常见的一种离婚行为,对于协议离婚来说,要按照协议离婚的相关要求来协议离婚,那么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就会有一个离婚协议书的要求,那么怎么样去写离婚协议书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怎样写协议离婚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怎样写协议离婚

  写离婚协议书方法为:

  1、妥当安排未成年子女和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的所有问题。

  2、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3、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予以明确,并就如何清偿作出安排。

  4、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和签订时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怎样写协议离婚

  二、起诉离婚的特殊管辖有哪些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收监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离婚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2、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 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法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主持调解;调解无效,判决,离婚诉讼结束。

  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怎样写协议离婚的相关内容,写离婚协议书,要按照离婚协议书的具体要求来写。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