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那么对于外地人办深圳居住证如何办理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外地人办深圳居住证如何办理
1、办理条件
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2、 办理机关: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3、办证费用:
首次申领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4、发证时间:
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
每年要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60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深圳居住证可网上签注)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深圳居住证办理出入境证件
公安部决定自2018年4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施行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措施。届时,居住证持有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深圳一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除外)、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申请。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以上就是外地人办深圳居住证如何办理的介绍。居住证对于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证而办理的证件,比较类似月异地的“户口簿”,公民异地办理居住证以后是可以在当地享受异地就业,就读,异地办理证件等便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进行咨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