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商品房价格太高,部分购房者会选择购买价格低廉农村房屋,而这种交易往往会出现很多纠纷。司法实践中小产权房相关情形,法院对这几种情形处理持有裁判观点。那么,小产权房买卖纠纷裁判规则都有什么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小产权房买卖纠纷裁判规则都有什么
(一)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问题
1、本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一般认定合同有效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农村住宅即所谓的小产权房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并禁止向城市居民出售,但并没有禁止小产权房在同一集体组织成员之间流转、买卖,根据私法原理。
法无禁止即可为,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本集体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进行买卖。
因此,只要同一集体成员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一般认定该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
2、本集体与他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一般认定合同无效
3、集体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买卖小产权房一般认定合同无效
4、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之后的处理规则
(二)小产权房抵押权效力问题
小产权房未办理抵押登记时不被法院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抵押担保没有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尚未生效,对善意第三人不产生约束力,对抵押物优先受偿权与法律规定不符,本院不予支持。
(三)离婚时对小产权房处理问题
1、对自建或购买本集体的小产权房法院会做出使用权裁定
2、对购买非本集体的小产权房法院通常不做处理或尊重夫妻协定
3、离婚时未取得小产权房权证的法院通常不做处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建造房屋并向社会公开销售,应当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
将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出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关于宅基地分配、使用条件的规定。
本文主要是对司法实践中小产权房合同效力问题、小产权房抵押问题、离婚时小产权房处理问题等主要情形进行分类及法院对这几种情形处理的裁判观点进行归纳总结,帮助大家更加清晰的了解法院在审理小产权房纠纷案件中的裁判规则。小产权房买卖纠纷裁判规则都有什么,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