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驾驶营运车辆超速罚款标准

2021-08-23 15: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根据相关的规定,我们的汽车如果是属于营运车辆的话,是需要遵守营运车辆的相关规定的,那么营运车辆如果超速的话,罚款是怎样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驾驶营运车辆超速罚款标准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驾驶营运车辆超速罚款标准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违反限速规定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时速超过限定时速不到10%的,给予警告;

  (二)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3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500元罚款;

  (三)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000元罚款;

  (四)在限速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0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500元罚款;

  (五)在限速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

  第八十七条 旅游客车、公路运营载客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超过限定时速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的,处500元罚款,每多超5公里,加处200元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驾驶营运车辆超速罚款标准

  二、超速百分之五十扣几分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不罚款,记3分;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5、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的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三、驾驶车辆超速怎么扣分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一次记6分:

  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一次记3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一次记6分:

  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一次记3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驾驶营运车辆超速罚款标准的相关内容,营运车辆如果存在超速的行为,那么就需要按照相应的罚款标准来进行罚款。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