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失业保险领取材料

2021-08-24 13: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领取失业保险金,首先领取人在申请失业保险金前,已经缴纳了一年的失业保险,之后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才有资格领取。那么失业保险领取材料有哪些?购买失业保险有什么好处?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失业保险领取材料

  1、通常来讲,失业人员在没有工作了之后,用人单位应当主动提供证明来证明该人员已经不存在工作的条件,以及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拿到这个证明之后,要交给失业人员,由失业人员报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的管理部门来进行处理,并且申请失业保险。

  2、这是在劳动者失去工作之后,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开具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有一些原因没有办法开,或者是没有及时开证明的话影响的失业人员申请办理失业保险的话,这就相当于在单位的过错之下劳动者受到的损害,此时用人单位是要向劳动者提供一定的补偿的。

失业保险领取材料

  二、购买失业保险有什么好处

  1、失业保险的好处就从最基本的给您说一下,现如今,很多的工作人员都从自己原来的职位上被公司辞退了下来,在他们还没有找到新的工作之前会存在一个因为失业而导致没有生活经济来源的时间段,但是如果您有买了失业保险,而且缴满了一年,那么您在这段时间内就可以领取失业金来维持家庭的生活。

  2、当您在失业期间若生病住院还可申请医疗求助,且在失业期间死亡,可领取16个月的失业金。

  3、失业后办理失业证,根据国家的优惠政策,一部分特殊人群可以办理无息小额担保贷款,这个金额虽然不大,但是对于一些人来说作为起步资金已经足够了。只要持有了失业证,就算是具备了申请小额贷款的资格,可以最高贷款十万元人民币,年限为两年,这个过程当中由国家进行贴息。

  三、如何计算失业保险金费额

  计算保险费数额,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缴费基数,即明确缴费的范围。如企业所得税的基数是企业所得额。从国外有关规定看,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工资,单位为工资总额,个人为本人工资。二是费率,即缴费义务人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定率征收失业保险费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采用的做法,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关于失业保险领取材料的法律知识,失业人员在没有工作了之后,用人单位应当主动提供证明来证明该人员已经不存在工作的条件。若您还有哪些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