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迁移,也就是我们口中所说的户口迁移,从这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办理户籍迁移,需要到迁出地和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那么户籍迁移怎么书怎么写?办理户口迁移的手续有哪些?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户口迁移的申请
XXXXXXX(主管部门):
XXX因XX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写内容),现申请将位于XXXXX地的户口迁移至XXXX地,请批准。
特此申请
XXXX年XX月XX日户口转入申请书。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子女已迁出原户口本分户,但需要证明与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的,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生证明原件,父母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当地公证部门办理亲属公证,或经司法亲子鉴定的鉴定结果报告也可以作为证明亲自关系的材料。现阶段,公安部门不再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对于父母跟本人在同一户口簿上面的,公民可以直接提供户口簿原件用于证实亲属关系;对于父母跟本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面,户籍部门无法查询到亲属关系是有权不给予开具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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