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3500元,那么个人所得税法采用的是什么税率?因为税率是我们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关键,今天,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请看下文了解下吧。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举例】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新税法规定主要对四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工薪所得扣除标准提高到3500元。
(二)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
(三)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
(四)个税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比现行政策延长了8天,进一步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鉴于我国现在收入多为劳动性收入,所以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以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为原则,自行申报为例外。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罗浩律师建议:纳税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在当前税收征管改革的大背景下,劳动者只有如实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才能避免信用污点,对自身造成长远影响。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个人所得税税率的内容,个人所得税是一个涉及面极广泛的税法,关系到我们平常百姓的收入问题,我们各地针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给出了各种各样的优惠或是减免等等相关规则,国家也规定了相关的个税条款,我们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没有特殊情况下,税率和计算方法都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