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立法法》在2015年首次修改后一直备受关注,虽然看上去这部“管法的法”离我们的生活很远,其实不然,也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那么大家知道立法法修订后修改了哪些内容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1、规范部门规章权限
修改后的立法法规定,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2、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修改后的立法法规定,全国人大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可以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涉及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事项的法律草案,可以由全国人大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3、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修改后的立法法将提高立法质量明确为立法的一项基本要求;规定建立开展立法协商,完善立法论证、听证、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健全审议和表决机制。
4、加强备案审查
修改后的立法法规定,全国人大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可以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5、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修改后的立法法将“税收”专设一项作为第六项,明确“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
这意味着今后政府收什么税,向谁收,收多少,怎么收等问题,都要通过人大立法决定。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第(六)项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立法法修订后修改了哪些内容”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立法法修订后修改的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以及对相关司法解释的规范等。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