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关于诉讼管辖一般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其中合同纠纷管辖除了一般管辖原则外还包含了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纠纷管辖中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关于“合同履行地”法院如何认定。根据民诉法及其解释,合同履行地的确认规则: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合同履行特征规定了一些“法定合同履行地”或管辖地,比如财产租赁合同、网购合同、保险合同等;需要注意的是,协议合同履行地可以排除法定合同履行地。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争议标的”性质来确定:
1、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解释》第5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根据《解释》第9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根据《解释》第13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解释》第1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2、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合同纠纷管辖中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等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合同履行地如果有约定就从约定,没有约定可以以货币接收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