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立案后六个月内执行。六个月内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的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的法院可以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法院执行,可可以责令原法院限期执行。
强制执行立案后六个月内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强制执行履行期限是两年。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院强制执行没有钱的,法院将会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而债权人可以在发现债务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之后,立即申请恢复执行,而这永远不会过期,并且法院还可以对其实施司法拘留。找法网提醒您,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1.调查一下对方各项财产情况;
2.申请强制执行向法院提供对方除银行账户以外其他财产的线索;
3.强制执行不一定非要执行对方帐户资金,也可以执行对方的不动产或营业收入;
4.只要发现有财产,随时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