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是权利人是必须遵照执行的,如果一方未按照判决书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在申请是需要携带好相应的材料。那么强制执行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申请执行应向法院提交的文件和证明: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
2、生效法律文书。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特殊要求。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裁决生效证明书。
6、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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