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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各地一样吗?

2020-06-15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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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很多人的思维,全国各地的量刑标准才能体现公平,也就是如果职务侵的数额是一样多的话,那么量刑也必须是一样的才叫公平,但是事实果真如此吗?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各地一样吗?

  一、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各地一样吗

  1、根据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制定各省市标准

  1995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侵占公司、企业财物5000元至2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1000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此后,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此为依据制定了本地区的具体数额标准,大部分地区执行的标准是: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属于“数额较大”,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

  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84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013年1年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九批)的决定》将上述《解释》废除。

  2、201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标准

  2010年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后,各省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细则,部分省市在实施细则中对职务侵占罪的数额标准予以规定,如福建省、海南省、贵州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等。

  3、2014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规定执行标准

  201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后,各省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细则,绝大部分省市在实施细则中对职务侵占罪的数额标准予以规定,如北京、上海、天津等。

  4、以会议纪要、高法意见形式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如重庆,河南,浙江,广东,陕西等

  5、2017年4月18日,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也即分别是6万元、100万元。故对于前期已经被立案追诉的职务犯罪案件,若金额尚未达到6万元的追诉标准,律师可以及时提出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作出无罪判决的意见。

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各地一样吗

  二、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界限

  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

  4、本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5、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6、本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三、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各地一样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不一样的,毕竟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我们需要做到实质公正。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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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务侵占罪量刑最新标准是怎样的
2022职务侵占量刑标准如下: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 3、职务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可以相应增加刑罚量,调节基准刑,但累计增加的刑罚量不得超过基准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职务侵占罪】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贪污罪】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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